為何今年開放未完成作品也能參賽,但仍限制要6/1開書的新作品才能報名?
POPO原創在今年放寬參賽作品的內容資格,是想要鼓勵作者持續完成作品,好的創意、好的故事片段可以不受比賽規則限制。但就整個內容的完整性,以及人氣投票的公平性,希望所有參賽者統一於6/1開書參賽,而內容即使公開發表過,只要不超過全文50%,亦不違反參賽資格。
如果作品設定架構不變,但內容改寫為全新內文,是否可以參加比賽?
假使過去內容不曾公開超過50%,非常歡迎參加比賽喔!或者,你需要有超過50%的架構及內容的改寫,若是太多與舊作品相似的程度,感受不到改寫的部分,很可能會失去評審分數,或失去參賽資格,還請注意。
我去年的參賽作品並未寫完,發表也未曾超過50%,為何不能再次參賽?
只要曾經報名參加過POPO華文創作大賞,您的作品就曾經經過評審閱讀和打分,為求公平起見,POPO並不鼓勵重複參賽。
如果我的作品概念與去年的參賽作品一致,但內容全新改寫過,是否就不算重複參賽?
僅只是一個片段或是一個概念一致,但主軸和內容全新改寫過,閱讀上可判斷為和去年為截然不同的作品,則可視為全新作品,但請注意,若整體概念性過於雷同,或是有重複片段、作品名與主角名一致等易引起爭議性判斷,致使失去參賽資格,參賽者不得有異議。
可不可以先寄作品給POPO原創,請你們協助判斷是否符合參賽資格?
保證比賽公平與公正,POPO原創不接受任何協助判斷參賽作品之要求。會員朋友也請放心,可自行做簡單判斷:
請問作品不能發表超過全文一半的完整定義?
如果您是要以過去曾經發表過的作品參賽,則其公開發表的內容字數不得超過全文字數的一半,全文字數不含番外、後記等與正文無關的內容。
如果我的小說同時擁有愛情元素和奇幻元素,我應該要參加哪一組呢?
主題明確是很重要的喔!一本小說可以同時包含很多種元素,這會讓作品更加豐富,但作者一定會有最想要寫的主題,可能是愛情比重更多,可能是奇幻比重更多,愛情只是點綴。作者可以自行衡量,選擇其中一組參加。
我的作品是兩男一女或是兩女一男的三角戀,該報名參加愛情組還是耽美百合組?
同上個答案,你想要闡述的作品核心是同性之間的愛情,還是男女之間的愛情?你的主角重心又偏向何者呢?若以男男、女女為主角和主題,請報名耽美百合組,若以男女為主角和主題,請報名愛情組。
如果我的作品中有一個主角,但分別經歷了不同的故事,是否符合報名資格?
像是《深夜食堂》、《名偵探柯南》這種同一個主角但歷經不同的事件的寫法,除非單一故事的字數超過8萬字,且只以單一故事來投稿,否則並不符合POPO華文創作大賞的徵稿條件。
如果我的作品是像《哈利波特》、《赤瞳者》那樣的系列作,可以參賽嗎?
假設你的作品是長篇系列作的規劃,也可以參賽喔!但請注意參賽作品也必須像《哈利波特》和《赤瞳者》一樣,單一集字數在8-15萬間,且有明確的單集結局。
參賽字數最低門檻為8萬,請問可以含番外嗎?
本次活動之參賽作品,其字數計算並不包含番外、後記等與正文無關的內容,建議將您認為重要之情節,設計於主文中呈現,同樣後記等作者感想內容,可併入書本章節中,但其字數不計算在內,若希望將番外、後記等內容整合於章節內,還請注意正文字數,以免喪失比賽資格。
請問參加徵文比賽的作品,是否可以同步發表於其他平台或是部落格?
可以,但同樣發表內容不能夠超過全文50%喔。
參賽作品未完成,也要將狀態設成「完結」嗎?還是要將作品完成才能參賽?
本活動的參賽作品,必須在活動投稿截止之前,完成作品。如在投稿截止前,仍無法完成,則不須設定完結,但必須完成作品,且將作品狀態設定為「完結」,方能夠進入人氣投票的環節,若您已完成作品,卻忘記於投稿期限內切換作品狀態,還請您來信客服信箱(service@popo.tw),將由專人為您處理。
請問是否可以知道評審對於作品的評語?
由於大賞參賽作品眾多,恕無法提供每位參賽朋友更多的建議與短評。
請問得獎後一定要和POPO原創簽約嗎?
得獎後除了高額獎金外,還有一只作品經紀約,請您將得獎作品授權給城邦原創。此份合約為單部作品經紀約,若得獎者放棄簽約作品資格,則視同放棄比賽獎金。
本次大賞獎項中,初選入圍將會獲得作品經紀合約,請問這是代表參賽就是授權POPO原創嗎?
參賽不等於授權喔!報名參賽後,作品權利仍屬於創作者本身,待到晉級決選抑或是得獎後,為協助創作者進行實體、平面出版,或是遊戲改編等等版權代理,才會與創作者簽約,並另行約定版稅和酬勞給付等內容。
這次大賞得獎作品的實體書出版合約,是不是保證一定會出版呢?
是的,本次大賞首獎、各組優選等得獎作品,都一定會出版實體書,除了首獎不另行給付版稅,優選會扣除獎金後才給付版稅。
為什麼活動結束後,我還是無法編修我的作品?
這是我們常常收到的問題,活動結束後,先檢查一下書籍狀態是否仍設「完結」,記得切換成「連載」後,就可以編修作品了,還是無法的話,請來信客服信箱(service@popo.tw)